山东中盾网讯 近日,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巩留县消防大队车辆装备建设工作再次传来好消息,大队向巩留县人民政府报送的《关于申请购置泡沫消防车的请示》得到县政府领导批准落实,县人民政府同意划拨228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大队配备一辆泡沫消防车(48万元)、一辆举高消防车(180万元)消防车,并将228万元列入巩留县2014年财政预算,逐期进行拨付落实。
年初以来,巩留县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落实政府责任,警用装备围绕灭火救援攻坚组和应急救援大队装备建设重点,及时听取消防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面临的问题,积极落实装备建设经费,为消防部门购置车辆装备器材,推进装备完善升级。县政府在财政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依然优先保证消防大队装备建设。
结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以及落实《伊犁州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意见(2011-2015年)》相关要求,大队及时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申请购置泡沫消防车的请示》。巩留大队王健大队长、王忠伟教导员先后多次向县政府、县财政局请示汇报,就大队装备建设面临的困难向县政府领导进行了详细说明阐述,警用器材积极协调商议购买主战消防车相关事宜。经过多方奔走和积极争取,最终赢得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在巩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此次228万元专项经费的落实,使大队器材装备建设再上了一个新台阶,大队全体官兵将会以更加顽强的毅力、高昂的斗志,满怀信心地投入到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任务中去,为建设更加和谐的巩留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