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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被称为不可替代的警用装备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4-06-13 08:00:23 点击:699


  山东中盾网讯    刑案侦破,它是刑侦队员的助手;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国庆60周年大庆、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2011年深圳大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中,它扮演着重要角色。毒品缉查,它敏感的嗅觉成就了毒品犯罪案件的破获;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救援、2009年青海玉树地震,它为生命而奔跑;交通事故中,它为破获交通肇事案件立下汗马功劳。在民警的眼中,它是助手,是伙伴,是战友;在警界,它被划入警用装备的领域,它就是警犬。
  警犬即警用犬,是指警察机关使用的具有一定用途的犬,包括各警种用于繁育、训练和使用的各类犬。人们通常了解的警犬主要是用于现场使用的警犬,如缉毒犬、搜爆犬、追踪犬等。驯养一头合格的警犬,使其可以承担警务活动,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包括警犬的繁育、饲养管理、疾病防治、训练和使用等技术,警用装备是一项综合性的应用技术,其中涉及动物行为学、痕迹检验学、化学、现场勘查学和气味学等多门学科。在我国公安工作中,尤其是在刑事侦查、安全防范等工作中,警犬发挥着的独特作用,至今仍是其他技术手段无法替代的。
  警犬在中国的历史
  1890年,比利时警察署首次将犬追踪使用于刑事侦查活动并获得成功,从而开辟了现代警犬事业发展的先河。
  据考证,在我国,战国时期就有关于用犬担任警戒任务的记述。“警犬”一词最早出现在唐代杜佑所著《通典》中,“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当时,“警犬”主要用于军事,起到警戒、警备和报警用途,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警犬”。
  1922年,北洋政府统治下的山东省青岛市警察机关开始聘请德国人安德柯帮助训练警犬,并于1930年开办了警犬训练班。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上海市、太原市等一些城市的公安机关率先建立了警犬技术工作部门,并在侦查刑事案件和缉毒斗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警用器材1950年到1954年,公安部保卫部门举办了三期警犬技术训练班,培训了一百五十多名警犬训导员。至此,新中国警犬技术工作从无到有,逐步走上了自己的成长之路。
  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出访美国归国后,要求公安部门迅速恢复、发展我国警犬技术工作。公安部在刑侦局设立了警犬工作处,负责对全国警犬工作的管理。1981年11月,在沈阳、南京两个警犬训练队的基础上分别成立了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同时,又成立了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和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分别为全国各省、区、市提供种犬和受训犬,培训警犬训导员,指导警犬技术工作。1983年,全国警犬技术工作基本恢复并有一些发展,开创了警犬搜爆使用的新领域。1984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警犬工作会议。1985年,公安部下发了《警犬工作暂行规定》和《全国警犬工作六年规划》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在其指导和推动下,我国警犬技术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1999年至2001年,公安部先后三次从德国、法国等国引进种犬252头。同时,公安部制定和下发了一系列警犬技术行业规章制度和文件,使我国警犬技术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随着公安部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警犬技术也被纳入公安科技发展规划之中,自此我国警犬技术工作步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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