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专用设备进行询价采购。
一、询价采购表:
项目编号:JNCZ-XJ-2013-0151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
报价货币基本单位:元(人民币)
编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配置 数量 单位 备注
0 警用装备 详见包内 详见包内 1 详见包内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1 专用设备 详见包内 详见包内 1 详见包内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备注 注册供应商登录“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使用“询价采购报价”功能可以看到处于报价周期内的询价采购单及其详细的采购项、规格、配置要求。
二、网上询价时间:
开始时间:2013年06月17日11:21:59
截止时间:2013年06月19日11:25:00
三、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交货期、报价时间权重顺序由系统自动计算成交者。
四、结果公示:
网上询价采购结果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www.jngp.gov.cn)上公示。
五、货物的验收:
三日内,采购单位填写《货物质量验收报告书》。
六、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书、发票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由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付款。
七、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必须是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2、为本次报价货物的制造商或者有授权的代理商;
3、有及时提供本次所采购货物的能力。
八、注意事项:
1、报价时间以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2、在网上采购过程中,当甲方计算机网络系统遭遇病毒破坏或发生其他非人为故障导致采购不能正常进行时,甲方将在故障排除后再重新上网采购;由于乙方网速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必须在规定的起止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截止报价时间后将无法报价。
4、此报价为最终报价。
5、所有报价物品,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6、反报备要求:供应商在报价前无需取得任何授权或备案,事先取得授权或备案的取消投标资格。但是成交供应商在签定正式合同前须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如不能按时提供则成交无效。
7、验收方式:本项目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也可直接由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项目负责人:杨艳霞
联系电话:0531-66603125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