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某在南海法院过堂。郭某称,从去年10月开始他就在自己经营的劳保店内出售一些警用装备,截至被警方查获时,已售出的警用催泪喷射器达10支。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非法买卖警械,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
今年7月16日,民警对郭某的店铺进行检查,在店内搜获尚未出售的标有“警察”字样的催泪喷射器9支、自卫器4支、标有警徽或“警察”字样的皮带扣4个、用于登记售卖商品情况的收据3本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