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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为基层公安机关发放警用车辆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4-09-16 07:29:35 点击:569

 

    9月12日上午,兴安盟公安局举行警用车辆发放仪式,为全盟基层公安机关统一发放警用车辆。盟委副书记、盟长杜学军,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刘铁玉,副盟长金锐刚,盟政协副主席陈士民出席仪式并为各旗县市公安局、岭南公安分局发放车钥匙。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尤其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兴安盟时提出“守望互助”的殷切嘱托,近日,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给我盟配发了装甲车1辆、特警执勤车4辆、特警运兵车12辆、捷达巡逻车71辆,以及单警装备、现场勘查设备、警械武器等警务装备,共折合人民币达1000余万元。盟行署又一次性出资100余万元,为全盟基层民警购买了社区警用摩托车225台、警用电动车155辆,进一步推进了全盟公安装备正规化建设,提高了基层民警的战斗力。
    盟公安局将这些装备全部配发给了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考虑乌兰浩特和科右前旗是全盟中心城市和区域,优先给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配发了捷达巡逻车30辆、特警运兵车2辆。给科右前旗公安局配发了捷达巡逻车15辆、特警运兵车2辆。
    金锐刚要求,全盟公安机关要把配发的警用车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在工作中尽职尽责,热情服务,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认真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助推兴安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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