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马潭区司法局采取四措施强化警用车辆管理。
一是完善车辆管理机制。年初,局分管领导与各股室、处、所、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含车辆管理使用相关内容。修订完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学习,不断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技能、服务、教育工作。严格使用管理,车辆使用须有派车单才能外出,凡遇节假日、下班时间所有车辆非因公一律停放在固定停车点。
二是加强车辆整顿。自开展超编警用车辆清理以来,该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根据车辆状况,先后报废警车3辆,办理警车退役3辆交由区国资公司处置,现退役警车已全部拍卖,该局警车无超编使用情况。
三是强化车辆督查。由区局纪检组、办公室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的方式,随机对车辆入库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事件和个人做到绝不遮掩袒护,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探索建立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将平时好的做法予以延续,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警用车辆的规范管理,维护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