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转型期犯罪突出特点
近年来,随着警察训练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化, 警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也得到很大改善,从而为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保障。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贫富分化加剧的特殊时期,社会矛盾突显。由于种种压力的挤压效应,使得人们的心态浮躁,暴力犯罪明显增多。呈现出突发性、破坏性、激情化的特点。
(一)激情暴力型犯罪层出不穷
案例:
2011年8月25日上午12时许,虎门镇口东方路附近,一名男子手拿菜刀,吓坏路人。
2012年1月26日上午8点,广东一男子在原就职公司求助未果的情况下提刀索款,东莞特警在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将其制服,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12年5月24日下午,抚州市城区西门口学府路229号(原地区外贸局宿舍)附近,一男子持刀伤害无辜群众。抚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李伟、喻永、协警丁阳在抓捕歹徒过程中,不幸身负重伤。
(二)突发群体性事件呈增多态势
在当今社会由于经济纠纷所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涉黑案件屡见不鲜。
案例: 2010年7月13日,河北省鹿泉市公安局宜安镇派出所管界发生一起因工地工程纠纷所引起案件,民警赶到现场,恰巧和准备离开工地的一伙男子相遇,这伙男子共有18人,操山东口音,分乘三辆面包车,每辆面包车的车牌号都被一个写有“百年好合”的横批遮盖着。在检查询问的过程中,警方在他们乘坐的车上发现了大量菜刀和一把大砍刀。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综上案件在全国每年发生上千起并且呈上升趋势。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其中40%是被刀具所伤。提高民警对刀具的防护意识和简便好用的新型防护装备,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常用警械及武器存在一定缺陷
(一)、常用催泪喷射器、警棍等制服性警械只能在近距离使用,对中远距离缺乏有效的阻拦和控制且伤害较大。
由于我们的执法环境与欧美、香港并不相同,在我们配发的单警装备中催泪喷射器、警棍是民警使用率最高的制服性警械,但这两种警械由于自身结构的特点在使用中发现存在一定的缺陷。警用催泪喷射器属于防护性微型特种警用器材,主要用于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时,短时间、近距离内迅速制服、抓捕犯罪嫌疑人以及自身防卫时使用,但它对距离远近、空间大小、风速的强弱要求很高,它不适用于对付持械的暴力犯罪嫌疑人。普通伸缩警棍主要用于驱散和打击,这需要民警很高的警务技能,在使用时容易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造成严重伤害并在事后的处理中给我们公安机关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负面影响,而我们的执法环境也同样面临窘境,有时民警即使在合法情况下使用警棍打伤对方后,还得自己掏钱或由办案单位“买单”为对方负担医药费,所以我们的许多警用装备在使用时非常慎重。
(二)、武器是中远距离的攻击性警用装备,而现实中民警真正用枪的机会很少,用枪后结果的不可预测性,造成民警不是“不会用”,而是“不敢用”。
在公安机关的单警装备中,武器可以说是“讲的最多,用的最少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了可以使用武器和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即使是同样的案情,在不同的地方,向不同的人开枪后的结果都不同,有些地方就作为“英雄宣传”,有些地方可能作为“反面报道”。
总而言之,当今民警出警过程中,面对暴力型犯罪,中远距离非杀伤性警械防卫控制装备存在一定缺失,同时,对新型警械宣传力度不足,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民警使用率不高且非常陌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安机关为了适应当前的执法环境,市局为基层民警配发的单警装备,这套单警装备确实加强了民警的实战能力,但在使用中民警发现,配发的单警装备除武器外,一般适用于近距离,对醉酒、武疯子、持械伤人等需要与嫌疑人保持距离时,缺少有效的阻拦和控制在中距离内制服对手的警械。
在新形势下,面对激情化的暴力犯罪,我们不但要做到精确打击,还要寻求一种更加理性的解决方法,既能使违法犯罪行为人暂时丧失暴力侵害的能力,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群众的伤亡,以显示公安机关以人为本,重视生命的人性化一面,同时也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三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警用钢叉是一种新型非致命性约束警械,它能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减少对嫌疑人的伤害。
三、警用钢叉的介绍
(一)钢叉的法律性质--约束性警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规定,
人民警察遇有法定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条例》虽然并没有直接提及警用钢叉,但警用钢叉与警棍、手铐使用目的、效果基本相同,只是结构不同,其也属于制服性、约束性警械。因此,《条例》第七条可以作为警察使用警用钢叉的法律依据。根据钢叉的特点,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条警械的定义,警用钢叉可以作为警械的列举未尽的事项,可以归属为警械类。
(二)钢叉的结构
警用钢叉全身不锈钢制成,外径28-34mm,壁厚1.5mm,可伸缩,使用方便灵活。收缩长102cm左右,伸展长203cm,重量2.5kg,警用钢叉包括配合连接的“U”型叉头和叉杆组成,没有锐利棱角。主要应用于反恐、反暴领域,最初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时已在日本的教育系统普遍配备。这种工具既可保证民警的安全,也能有效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且可避免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伤害。2008年,北京奥运会也作为奥运安保防护设备之一为奥运安保做出过贡献。 钢叉采用高强度优质钢材,具有材质强度高、抗冲击力强、抗折弯力强、坚固耐用的特点,能抵御五人以内的推力绝不弯折变形,防护能力强,除了警用外,也 适合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人员使用。
(三)警用钢叉的用途
由于警用钢叉结构上的特点,它可以弥补单位警装备中缺少 中远距离内对犯罪嫌疑人阻挡、控制类警械的不足,这种警械既可保证民警的安全,也能有效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且可避免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过度伤害。警用钢叉是民警在接处警中有效应对酒醉闹事人员、武疯子和持刀肇事的治安当事人等警情的一种新型非致命性约束警械。它具有价格便宜、结实耐用,利于保管,可广泛配备于基层所队、社区警务室、和学校幼儿园内的保安室内,以便根据警情随时取用。
四、公安民警大规模使用钢叉的可能性分析
(一)便于携带使用方便利于保管且适用范围宽泛。
基层实战单位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警械适合我国的国情和当前的执法环境呢?笔者从事基层实战单位工作20多年,依据本人的经验,基层实战单位民警使用警械最好具备以下三种功能:一是、攻守兼备,能应付可能突变的警情;二是、能有效控制局面,尽量避免近距离格斗;三是、使用中的杀伤力尽量小。这三种功能与高科技、新产品、高成本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更没有必要一提到警械、武器的训练、使用就是照搬美国、香港模式,因为我们现在还不具备他们那种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较高的国民素质,我们基层办案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的一些小发明、小创造,小经验,就是立足实战、服务实战,既简单,又实用,这也是孟建柱部长在2012年北京警用装备展的讲话中所提倡的。警用钢叉在使用中如果与警用盾牌、警棍、喷雾剂等其它警械配合使用,就能达到安全、迅速、阻拦、控制的最佳效果。
(二)培训简单民警便于掌握。
本人根据钢叉的特点,经过长期的摸索实践并翻阅大量的资料,总结了几组简洁实用的警用钢叉使用方法,我把它分为顶、扑、挂、挑、扫、控六种技法。动作简单便于掌握,在初任民警的训练和司晋督民警培训中反响很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价格便宜便于普及
一把钢叉根据材料的不同,市场价格一般在90-150元之间。(此产品在警用装备网上都可以买到)
(四)警用钢叉可弥补单警装备中制服性警械缺少对中远距离内的阻拦与控制。
我国相当省市的公安基层,已经配备了一定数量的警用钢叉,并取得了较好使用效果。如2012年5月24日,广东佛山,一男子手持尖刀,腰部别一把菜刀,边打电话边大声嚎叫自残,并追赶路人。之后警察用钢叉将其制服。民警没有任何伤亡。
2012年9月1日下午,在湖南省长沙东二环三湘五金水暖机电市场一拐角处,一名年约40多岁的男子手持菜刀,刀口对着自己。几名民警不断劝他“放下菜刀再说”,男子不肯,拿着刀的右手扬起来一刹那,两名早已绕到其背后的便衣民警突然冲上来,一人环抱着他,另一人控制其右手,夺下菜刀,整个过程只有5秒。
从图片中我们看到两位便衣民警,能成功接近对方,并迅速控制了对方的持菜刀右手,但危险程度明显高于第一个案例,单一的徒手防卫控制对民警个人能力要求太高,伤亡机率太大,且缺乏有效的技能和心理培训。
2012年4日早上9时许,广东省中山市一名男子将交警赶下交通岗亭,套上一件草黄色、类似军装的外套,然后一只手执刀另一只手持榔头朝警察挥舞并追砍赶来处置的防暴特警。
由于警棍较短的特性显然不具备有效控制持刀现场的能力,因此图中民警显得非常被动。
上述三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执勤民警在处理犯罪嫌疑人持刀现场时,使用警用钢叉这种具有中远距离阻拦、控制的警械具有明显优势。
但我们还应当注意的是,对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不能完全依赖警用钢叉制止致命攻击。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治安形势也日益严峻,各种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有的犯罪分子不仅凶残,而且具有极高的心理素质。,给人民警察带来了重大牺牲。许多民警的牺牲,除客观因素外,缺乏相关训练和有效的装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努力提高人民警察的训练水平,是公安实际工作的需要。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外人员的交流明显增加,公安工作也面临着严峻挑战,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面对经济全球化、犯罪科技化、知识密集化。我们民警的训练也要与时俱进,传统守旧的训练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简单的拿来主义并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国情,因此我们的训练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贴近实战,把练为战的思想贯穿始终。以上是我对新型非致命性约束警械钢叉使用的一点看法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