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脚镣(2.5kg)
重型脚镣(10kg)
首先脚镣一般由金属质地材料制作,这样打造出来的脚镣不仅重,能通过重量影响犯人的移动能力同时因为来回碰撞的巨大声响,因此戴着这玩意的犯人基本是没有能逃跑的可能的。同时整个脚镣的主体是镣环,也就是金属材料制成的环圈状,圆环的直径精心设计,能比脚踝稍微宽一些,但是又远远不能让犯人从脚上弄下来。而这个镣环一旦被锁上,没有钥匙就无法打开。而连接着镣环的的金属链条也是特制的,基本都是由婴儿胳膊粗的铁条打造而成。链接着两脚上的镣环,长度也有精心设计,在基本不会让犯人感到痛苦中严格限治犯人的跑动甚至快速行走。
而整个脚镣的重量从来没有统一规定。历史上从7.5公斤、15公斤甚至20公斤都有。而一些地方也会使用小型的脚镣,而根据犯人特殊情况专门制作脚镣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我国规定脚镣有多重?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健全化,人性考虑也成为我国设计囚具的重要考量,1991年出台的《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戒具问题的通知》规定我国监狱使用的脚镣的不得超过5公斤。根据犯人的身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